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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律】第26期 离婚了,夫妻双方购买的保险能分吗?

南天明律师事务所 | 2021-10-23

基本案情

「家事法律」离婚了,夫妻双方购买的保险能分吗?

 

李某与陈某婚后不久便生育了儿子小陈,出于保障,李某给儿子小陈投保了了一份人身保险。该保险上,李某系投保人,小陈系被保人,李某丈夫陈某系身故受益人。后李某与丈夫离婚,约定由李某抚养小孩,并协商保留保单,但未重新指定保单身故受益人。多年后,小陈因一场车祸意外身故,李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审核相关材料后判定,前夫陈某是唯一指定身故受益人,且保单生效后李某也从未更改过身故受益人,故将保险金赔付给了李某的前夫陈某。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不公平的事情呢?这是因为,保险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李某与丈夫陈某离婚时未做身故受益人变更,因此保险公司只能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将保险金赔付给李某的前夫陈某,尽管从道德的角度来说,对李某有些不公平,但却没办法阻止李某的前夫陈某获得这笔保险金。

由此可见,离婚时一定要妥善做好保险分割和处理,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知识知多点

问题一:夫妻购买的保险可以在离婚时分割吗?

「家事法律」离婚了,夫妻双方购买的保险能分吗?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以下简称《八民会纪要》)中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根据该规定,如果离婚时,投保人同意退保的,直接分割现金价值;如果投保人不同意退保的,需按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补偿另一方。即分割保单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保单购买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保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3、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4、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

另外,根据《八民会纪要》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方作为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上述保险在离婚时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否则不能分割。

 

问题二:哪种类型的保险可以分割?

「家事法律」离婚了,夫妻双方购买的保险能分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即我们常见的年金型、分红型保险,在离婚时可对获得的保险金进行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问题三:夫妻为子女购买的保险应如何处置?

「家事法律」离婚了,夫妻双方购买的保险能分吗?

 

对于被保险人为孩子购买的保险,应视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子女的赠与,在离婚时不再分割。实践中,也会出现一方在双方感情恶化即将发生离婚诉讼时,为了规避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为子女购买高额保险的情况。这种情形下,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可能会认定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形,从而要求一方补偿购买保险的费用。所以,为子女购买保险,子女的权益一般不会因夫妻离婚而被分割,但是若以购买保险的方式规避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则存在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保险,在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分割,需要结合购买的保险类型、保费来源、保单架构、购买时间等因素进行分析。在特定情况下,保单涉及的财产利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会被分割。因此,当婚姻无法继续经营,需走向破裂时,保单作为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建议夫妻双方离婚时做好评估和协商,以免处理不当使当事人蒙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