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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说】第2期 恒大集团债务危机对业主购房的法律风险

南天明律师事务所 | 2021-10-26

近日,恒大集团1.9万亿元的巨额债务引发全国关注;8月31日晚间发布半年报。公司在半年报中表示,截至本业绩公告日期,一些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应付款项逾期未付,导致集团部分项目停工。集团正与供应商及建筑承包商洽谈,通过延期支付或以物业抵扣欠款,争取项目复工。集团将尽最大努力持续运营,争取按时交楼。

 

事件一出,全国各地购买恒大集团房产的小业主忧心忡忡,疑虑重重:会不会没房收,又要背一身债务?有不少小业主咨询关于恒大地产涉及法律问题,现将问题汇总,一一进行解答:

 

一、小业主能否以恒大集团负债为由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

恒大集团以地产起家,除地产外涉及恒大冰泉、恒大汽车等领域。《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开发商是恒大集团属下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是有独立的资产,以其独立财产对外承担债务。法院在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考虑解除合同主要因素是签约的房地产项目公司,而并非恒大集团。

 

法院判决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主要依据如下:

 

1、《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小业主应及时关注所购买楼盘开发商经营状况。如果出现楼盘持续停工、大量供应商追讨货款或工程款,开发商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或者无法收楼已经超过三个月的情况,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二、如果法院判决《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项目公司退还房款,小业主能全部收回购房款吗?

如果小业主一次性支付购房款,法院判决项目公司应向小业主退还全部购房款(如果小业主贷款支付购房款,法院判决项目公司应向小业主和贷款银行退还购房款)。

 

法院判决退还小业主购房款,但并不代表小业主一定可以收回全部购房款。毕竟,判决和执行是两回事。如果遇到项目公司资不抵债,小业主只能申报债权,参与分配,最后不一定能收回全部购房款。

 

三、因项目公司欠钱,申请执行人要求执行登记在项目公司名下已售出给小业主的房产,法律对小业主权利有无保障?

要依据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小业主对房产符合如下情形,可以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民事权益,即可以取得房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上述依据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法律上为了保障弱势买受人,将债权作突破,如果是普通消费者其购房用于自住的,已签订有效书面买卖合同,且已付房款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可以排除执行。

 

综上所述,小业主对预售商品房享有准物权,是有条件的。小业主如果遇到纠纷,需要专业人士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提供专业意见,争取最大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