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简介
刑事部是我所成立最早的专业部门之一,该部门律师长期致力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司法解释和理论的学习研究,尤其注重研究刑事政策的变化。办理过大量各种类型的刑事辩护案件,包括在本地区具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类案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办理过大量刑事被害人代理案件,利用专业特长,代理控告犯罪,要求退赃、赔偿损失,或要求严惩罪犯,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事部还为企业及其管理人员提供防范触犯刑法(例如行贿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保障人身自由的专项法律服务。
服务领域
1.刑事辩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申诉等各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自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诉人的辩护人,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2.代理被害人:担任刑事公诉案件、自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代为控告犯罪,主张权利。
3.非诉服务:提供预防犯罪、保障人身自由的专项法律服务;为社区矫正执行相关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1.刘某某涉嫌抢劫罪案,经过律师辩护,最终法院认刘某某定不构成抢劫罪,以非法拘禁罪判决刘某某八个月有期徒刑;
2.何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经律师辩护,最终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决定;
3.陈某涉嫌行贿罪,经律师辩护,最终法院作出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4.被害人刘某家属,经律师代理,最终法院判决赔偿被告人高达140万多元;
5.被害单位,经律师代理,成功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最终挽回高达2亿元的经济损失;
6.某霜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案件,经鉴定机构鉴定涉案金额为19亿多,经律师辩护,最终法院认定涉案金额为19万多元。并判决陈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7.卢某涉嫌抢劫罪,经律师辩护,最终法院判决卢某有期徒刑1年,并适用缓刑;
8.苏某某涉嫌渎职罪,最终法院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并适用缓刑;
9.彭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本所刑事部律师于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积极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最后对彭某采取不予起诉的决定;
10.梁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刑事拘留。梁某被拘留后,其家属立即聘请本所刑事部律师介入,马上对梁某进行刑事会见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在综合考虑本所律师意见之后,梁某最终在被拘留的第29天被成功取保;
11.罗某,因涉嫌盗窃被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为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所律师在一审审判阶段接受委托,法庭上对本案进行全方位的辩护,最终法院考虑到罗某家庭环境等因素,最终对罗某判处三年有其徒刑,并适用缓刑,罗某在判决生效后,即重获自由;
12.梁某,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大型企业污染环境罪,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本所律师在梁某被拘留后,立即接受委托,对梁某进行刑事会见后,律师认为梁某不构成犯罪,即马上提交法律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在查明事实后,变更对梁某的强制措施,作出认定梁某无罪的决定。公安机关接到本所刑事部律师的法律意见后,查明事实,在梁某被拘留的第28天对梁某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后梁某被公安机关认定为不构成犯罪,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