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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杂志专版报道了“南天明”

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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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圆》杂志2018年第12期第9页“新闻眼-所刊”栏目专版报道了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的《南天明之窗》及李光主任。
    《方圆》杂志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法律新闻期刊,是全国六大法制好期刊、第二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社科期刊。《方圆》杂志记者因我所是“全国优秀律师所”而关注到《南天明之窗》,联系采访了我们。
    该期“新闻眼-所刊”从《南天明之窗》第五十九期这个视角观察报道广东南天明律师所。报道分三个部分:“开篇”部分,介绍“卷首语”的《党建引领,一路前行》,这是李光主任在南天明党建活动室揭牌仪式上的致辞,体现了一位老党员、老律师、律所带头人的职业情怀。“封面”部分,介绍了《南天明之窗》注重专业性、可读性的特点及平实中见典雅、稳健进取、追求高远的风格。“鉴赏”部分,介绍了《南天明之窗》是如何展示“南天明”品牌和专业度的,说明了《南天明之窗》所表现的价值追求及南天明人对未来发展的决心。
    《南天明之窗》坚持了20年,是长期主义的生动体现,以坚持不懈的专业精神,为顾问单位等客户提供稳定、新鲜的法律知识,展现南天明律师所坚持专业化、打造“南天明”法律服务品牌的稳健进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