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要闻

首页  > 关于我们 > 律所要闻

私募基金监管新常态解析

2017-11-24

        2017年11月24日下午, 2017年第13期“南天明讲堂” 在我所大会议室顺利举行,主题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及日常监管常见法律问题解析”。南天明律师所企业融资上市部郑庆柱以流畅专业的语言、丰富多彩的PPT,综合运用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及日常监管常见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对私募投资基金设立及运行过程中需重点注意的事项给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微信图片_20180102114051.jpg

郑庆柱分享的如下问题的内容让人印象深刻:

  私募基金可以投资红酒、房产、艺术品吗?

  最近三年,私募基金监管的法规有哪些变化?监管部门的实际操作尺度又是如何把握的?

  监管趋严的表现有哪些?

  佛山市私募基金的发展状况如何?政府对私募基金持什么态度?

  从什么时候开始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需要提交法律意见书?

      20171110日出台的新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有什么影响?

  法律意见书的时效性应注意什么,新增的“网络舆情搜索”应怎么做?

  申请机构的名称、经营范围中的哪些敏感文字需慎重使用?

  为什么私募基金不能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

  无实际控制人可以吗?实际控制人需要追溯到哪里?

  实缴资本多少合理?如何确定能否运营6个月?员工人数最少需要多少?人太少怎么办?真的要兼职怎么办?

  何时需完成管理人备案登记?产品备案时间节点如何把握?

  何为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

  私募基金应当履行哪些合格投资者确定程序?哪些情况需要穿透核查?哪些人员属于可以豁免合格投资者审查的范围?

       如何认定特定对象?私募基金的宣传推介须注意哪些问题?

微信图片_20180102114253.jpg

  很感谢佛山市股权投资行业协会的朋友及热心听众参加我们这期讲座,感谢行内朋友在讲座结束后参与探讨、交流相关问题。本期“南天明讲堂”让听众和业内人士很受启发。未来,“南天明讲堂”将继续探讨社会需要的新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