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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代表莅临我所参观交流

南天明律师事务所 | 2013-12-02

    2013年11月下旬,广东省律师协会举办了“广西、云南律师赴粤培训班,培训班中的广西律师代表团11月29日来到我所参观交流。广西律师代表团一行共13人,在我省、我市律协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首先参观了我所的办公环境,包括律师办公室、图书馆、会议室、党员活动室等。在参观过程中,代表团的各位律师对我所优质的办公环境赞叹不已。

    随后,我所李光主任陈映青副主任、李周明、魏剑鸿等律师及行政财务总监、业务拓展总监等其他相关人员,与来宾开展了交流活动。交流会上,首先由李光主任向各位来宾介绍了我所的基本情况及开展业务的体会。之后是由我所行政财务罗丽红总监向来宾介绍我所的管理架构和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制度执行的基本情况。我所李周明律师、魏剑鸿律师也发表了自己对律师所建设的一些经验以及看法。

    在我所领导介绍基本情况和经验之后,广西律师代表团的律师们纷纷向我所领导提出了各种关于制度建设与执行、业务开展、人员管理等各种问题,表示希望从我所的管理经验中获得启发,回到广西以后结合其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律师所的建设,获得更好的发展。

    交流会结束后,我所同事与广西来宾及省律协、市律协的相关领导合影留念,并交换了继续交流的联系方式,都表示很有必要继续相互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