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们来聊聊婚内财产协议,这可是保护咱们权益的重要武器,但有些情况下它可能无效哦!作为婚姻家庭律师,给大家提个醒,别一不小心就踩坑啦!
一、以离婚为条件签订
很多姐妹想着,写个协议万一以后离婚,也能保障自己财产。但如果协议里明确说 “若离婚,财产这么分”,一旦没离成,这个协议很可能不被认可。比如之前有位当事人,为了挽回婚姻签了这种协议,最后没离,想按协议分割财产就不行了。所以呀,咱协议里别把离婚当条件。
二、胁迫、欺诈签订
要是签订协议时,对方威胁你,“不签就怎么怎么样”,或者骗你签,这种协议也是无效的。就像有的姐妹被丈夫威胁说不签就不让见孩子,在这种情况下签的协议,法律可不支持。姐妹们要知道,咱们签协议得是自愿、真实意思表达。
三、约定内容违法
如果协议里约定限制人身权利,像禁止再婚、限制生育这种,肯定不行。比如约定一方离婚后不能再婚,这就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协议这部分就是无效的。咱们得在法律框架内约定财产问题。婚内财产协议要是没弄好,不仅保护不了自己,还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要是姐妹们在这方面有疑问,想让专业律师帮把关协议,或者已经遇到协议相关难题,别犹豫,赶紧找专业律师帮你解决婚姻财产那些事儿,守护你的合法权益!
【作者简介】陆垂军律师:南天明律师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现担任佛山市南海区政协委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省律协商标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众多社会职务。先后办理过众多知识产权、婚姻家事、商事纠纷、刑事案件,办案经验丰富。在婚姻家事法务方面,办理过上百起诉讼案件和非诉专项,对离婚案件的证据调查、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企业家财富的有序传承等法律实务有独到的研究。联系电话13927768185。